本流程為同區地址變更流程,若為跨區地址變更,則首先需要做遷入預審后,再進行申請
注:服務過程中可能因工商局要求需要其他材料,服務顧問會與您一對一溝通
無需提交驗資報告。
1、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;2、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正副本原件;3、指定(委托)書;4、新增經營項目涉及前置許可的,提交相應的許可文件。其中,1、3項可到就近工商局辦事大廳領取,也可登陸北京市工商局網站下載,并按照表格注釋進行填寫。
企業變更地址要到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,領取變更登記申請表進行填寫并準備相關文件,主要有:1、變更登記申請書;2、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正副本原件;3、指定(委托)書;4、新的辦公場所使用證明。上述文件準備好后提交工商部門審查,審查通過經核準變更登記的,一般在四或五個工作日后領取變更后的營業執照。
1、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;2、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正副本原件;3、指定(委托)書;4、根據章程規定,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股東決議或董事會決議。
1、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;2、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正副本原件;3、指定(委托)書;4、《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》;5、同意名稱變更的股東決議(應符合章程規定的股東表決比例,自然人股東簽字,法人股東加蓋公章);6、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(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該公司公章)。